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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

在获得专利期间,专利为其拥有人提供开发、制造和使用某项发明的专项权利。这种垄断的权利可以用来防止其他人也利用该发明与专利拥有者进行竞争。

在澳大利亚,专利制度背后的理念是推动科技进步,并通过公开化促进澳大利亚工业的发展。授予发明者及其雇主的垄断权利补偿了他们在发明过程中的时间投入和金钱投资。

若您的发明没有专利保护,其他人便可以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它。抄袭未取得专利的发明意味着不用投入时间和金钱,也无需付出任何努力。用于打击抄袭发明的专利法对非专利发明起不到任何的法律保护。

商标

商标是商家在商业过程中用来区分自己的商品和服务的标记。商标可以是字母、单词、名称、签名、数字、标识、品牌、标题、标签、票证、包装、形状、颜色、声音、气味、或以上的任意组合。

商标根据商标法注册以后,商标持有人便具备在澳大利亚全国各地法定垄断和独家使用该商标及其注册的商品服务的权利。因此,注册商标持有人有权防止他人使用相同或具有欺骗性的相似商标,以及从事与注册商标相关的商品服务的交易。

要获得自己的商标,必须避免使用其它贸易商也可能用于推销商品服务的标志-比如笼统地描述、地理名词或普通的姓氏,也不能在商品服务的性质方面误导公众。

外观设计

外观设计的 注册不仅可以保护产品的外观,同时可以保障产品的形状、结构和装饰图案。

澳大利亚于2004年6月17日开始实施新的设计法。根据新的设计法, 通过注册和认证,对于您所设计的产品,您将获得长达十年的独家使用权、制造权及产品销售权。而对于在旧的设计法期间注册的设计,其最长有效期是十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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